敬惜字紙是中國文化傳統理念之一,也傳到受中國儒家文化影響的漢字文化圈其他地區。在科舉制度的影響下,出於對文化與文字的崇敬,古人認為應當對字紙,即寫有文字的紙張表示尊敬和愛惜。清朝以後,也參雜了宗教信仰和仕子對功名的追求。敬惜字紙的傳統與文昌帝君信仰有密切關係,顯示出科舉社會中士大夫階層的重要地位。
敬惜字紙的傳統在宋代已經出現。寫有字的廢紙不可隨意丟棄踐踏、糊窗封壇或與其他廢物混雜,而需丟入字紙簍,專門收集後焚燒成灰,成為字灰,收集起來。每隔一段時間,便開壇祭造字之倉頡,然後將字灰送至大江大海,稱為「送字灰」或「送字紙」。相應地,亦出現了專為焚燒字紙的「惜字塔」,以及專門收集字紙舊書加以焚化的惜字會。清朝有大量的《惜字律》,勸人敬惜字紙。各類佛經以至筆記小說都有勸諭惜字紙的故事。清《惜字律》的主要著眼點是「敬惜」寫出或印出的文字,然也有刻本更側重於勸導人們在寫字時要下筆矜慎,不要損害別人,如清光緒十年刻本《惜字新編》。
惜字塔
惜字塔,亦稱為惜字樓、焚字型檔、字型檔、焚紙樓、文風塔、文峰塔、敬聖亭,在台灣多稱為聖蹟亭(惜字亭),客家地區稱敬字亭,琉球稱為焚字爐(琉球語:フンジルー)。與用於燒金銀紙的金爐不同,惜字塔是用於燒毀書有文字的紙張的地方,是古代文人雅士「敬惜字紙」理念的體現之一。
受科舉制度影響,古人認為文字是神聖和崇高的,寫在紙上的文字,不能隨意褻瀆。即使是廢字紙,也必須誠心敬意地燒掉。《二刻拍案》卷一開篇詩曰:「世間字紙藏經同,見者須當付火中。或置長流清凈處,自然福祿永無窮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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